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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章 572.放权于下 (第2/3页)
市的负担越来越大,以及资源过于集中在城市而忽略的城乡地区和乡下,这对于一座城市来说也好,还是对于农村甚至国家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 但现代很多人都不懂这个道理,所以最终农村合作社渐渐取代联产承包制度中间也是经历了很多的坎坷,同时这两种制度之间本身也并不违背,首先便是中国的耕地情况是不同的,因为中国太大了,像东部沿海人口密集地区,很多人家里的土地只有一亩、十亩左右,根本就不适合搞什么联产承包制度,而更加适合搞农村合作社,大家把土地联合在一起,共同开发,但这一点对于东北地区和新疆地区就不行了。 那里地广人稀,农民所拥有的土地动辄上百公顷,两者之间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这个时候如果还继续搞农村合作社,只会降低农民的工作热情以及工作效率,对于整个工作不会有任何好处,同时农场规模过于庞大,也会使管理出现巨大的问题,所以在这里继续适用老制度无疑是更好的,因地制宜,这不仅仅是人们的生活宗旨,更应该是政策的施行宗旨。 但这一点在集权国家就很难,因为所有的政令都由上到下,地方政府是无权反驳中央政府意见的,这就要求朝廷的主宰者,如果要进行改革,必须得是真正的天才,不,甚至天才都不行,得是完美无瑕之人才行,不然根本无法改革,尤其是面对中国那么大一个国家时,你很难算计到每一个方面。 历史上王安石改革就是如此,以王安石的才华,不可谓不出众,但是最后改革却失败了,为什么,是他没有经过试点么?不,他曾经在担任县令时就实验过自己研究出来的青苗法,借贷法,都获得了相当大的成功,但最后推行全国的时候就出了很大的问题,这中间便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他当县令可以适时调整计划,但成为宰相,掌管全国大权了,又哪里来的经历再去协调整个国家青苗法的实施呢? 自然是只能委托给其他人了,而其他人再委托给其他人,这些士大夫阶级根本就不懂王安石的所思所想,最后一项好政策就变成了一项坏政策,这就是王安石失败的原因,而当年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首先第一个条件就是秦国不大,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它像宋朝一样大,想要改革,恐怕也不成。 这一点从历史上也可以反映出来,当时秦国变法时,正好是七国之中最为弱小的,地盘也不大,人口也不多,这样的国家,老子说是小国寡民,倒也确实有这个意思,第二个便是因为弱小,所以宗族势力并没有像其他六家那么强大,当然也是很强大的,不然商鞅也不会在后来以谋反罪而被五马分尸了,第三则是君主的信任,这一点至关重要,若是君王不信任你,放手让你进行改革,也断然不能成事,第四点就是君王的命长,这一点同样重要,若是一个短命君王,那就彻底完蛋了,改革到一半,正是全国痛点的时候,突然压在自己头上的大山死了,那么最后的结果也只能是付之一炬,彻底完蛋了。 而王安石比较倒霉,他除了碰到了一个很信任他的皇帝之外,其余的条件是一个也没碰到,所以注定他的改革终将以悲剧收场,而这种地方与中央之间的代沟,也是中国历代朝廷都有的矛盾,且很难解开。 尤其是历代王朝,几乎都是将地方衙门的权利不断往中央收拢,等到明清两代的时候,几乎所有的权利都已经收缴到了中央的手中,这样一来,地方上即便有什么想要改革的,也是无能为力了。 这一点,通过一件小小的土地的耕种模式,便能够轻而易举的看到了,至于其他自然是更能清楚的了解到,这种制度的弊端,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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